平涼市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辦公室
關于對落實《平涼市新冠肺炎分區分級防控實施意見》
有關重點人群隔離醫學觀察問題的補充通知
各縣(市、區)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,市直各部門,中、省駐平有關單位:
現就落實《平涼市新冠肺炎分區分級防控實施意見》重點人群隔離醫學觀察問題補充通知如下:
一、對分級分區管控后,來自市外高風險區的,必須單人單間居家隔離14天。對來自湖北武漢等疫情嚴重地區的,進行集中醫學隔離觀察14天。
二、來自市內外中風險區不能提供健康證明的,單人單間居家隔離14天;能夠提供健康證明的,進行信息登記、健康監測,不需要居家隔離。
三、對于來自市內外低風險區的,進行信息登記、健康監測,不需要居家隔離。
四、已治愈的新冠肺炎患者出院后均需居家隔離觀察14天。
五、疑似病例、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,均需集中隔離醫學觀察,觀察期為與上述人員末次接觸后的14天。
平涼市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辦公室
2020年2月21日